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

起源之睡觉歌王

昨天用google把blog翻译成英文,用英文来看blog,别有一番风味。

进入正题,我第一次作曲是几时?4至6岁之间。骗人?这是真的。不过那时是乱哼一通,没有规律的歌曲。

我没有讲过我的歌声...... 我不知道我小时候的歌声是怎样的,忘了。我只记得音乐科通常是拿B,C,一直到五,六年级才拿A的。还记得最后一次考音乐时是要唱歌,顺便选出两个人去比校内的唱歌比赛,我是全班唯一一个拿到A的男生XD(不过幸好我没有中选,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被选中的是倩盈和......)。

上了中学,声音变了,很多key都唱不上去。不过,我和学校里的人不一样,那些人有几高就唱几高,有些唱不上去还硬要唱高key。我就是有几低唱几低,因为我知道这才是最适合我的唱法。就因为这样的唱法,我被有润取了个外号,“睡觉歌王”。他曾经讲过,我很适合去代言睡衣,do you know why?因为他讲我在广告里唱歌,然后下面出现字幕,写:“穿某某牌睡衣就像听这个人唱歌一样好睡。”(他很适合去做广告设计师)没办法呀,我平时讲话就是这样的(而且我觉得我唱歌大声不好听)。甚至有人讲我咬字不清,像周杰伦(别拿我和他相提并论,I hate him)。

十月尾的队庆有三个表演,第一个是我的戏,第二个是Form 5的Lee Jun Jian表演魔术,第三个还在讨论当中,伟松建议和我上台唱歌,我宁愿solo也不要和他一起表演唱歌。说起来,华文学会的主席好像还是st. john的,又会演讲,又会诗歌朗诵,唱歌又好听(不过应该没有人要听演讲啦......)。

那段时间一直有写歌的灵感,现在没了,不知道为什么。我只知道I need piano. Without piano, I can't do anything. 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唱歌唱到一半会做起弹吉它或钢琴的动作,我没有学过吉它,也没有学过钢琴,或许我前世是做音乐的。哈。

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喜欢听soul的歌。“Love Song”、“红豆”、“爱爱爱”、“三人游”(简单一点来讲就是方大同的歌啦)。喜欢这种歌的人就会非常迷它,不喜欢的人就会非常排斥它。听soul的歌,自己的soul会和音乐结合在一起,甚至被音乐控制。最新喜欢的歌是“Nothing'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”(还是方大同的啦,不过是翻唱的),英文歌,很难得。听这歌是因为伟伦一而再,再而三的介绍我这首歌。尝试听听吧!第一次听,喜欢上了“Nothing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, you oughta know by now how much I love you”这两句。第二次听,喜欢上了这首歌。这歌少了很多soul的元素和转音,不过,就是简单的好听。

现在最喜欢的歌不是“Love Song”了,听腻了(不过这首歌还是很好听)。是品冠的“那些女孩教我的事”。理由很简单,我从第一次接触这首歌到现在半年了,我还没听腻,这算是奇迹。而且我现在听和我第一次听时的感觉还是一样的。

讲到不知道要怎样end了...... The End

I might have been in love before, but it never felt this strong(Nothing'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)(方大同)

1 条评论:

  1. 怪不得班上酱多人睡觉!原来是你在唱歌!(讲笑的XD)
    原来有润也有幽默的一面=)

    你讲讲很hurt伟松叻……(!!-__-)其实他的歌声是不错,只是他唱歌德时候会自动up key up到自己拉不上的key。只要他懂得drop key,一切就ok。

    omg!!我也是很喜欢方大同的歌!以前蛮讨厌他的。
    d world may chg my whole life through but nothing`s gona chg my lov 4 u~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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