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6日星期四

他和她的故事(前传&后续)

我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写这种东西,因为每次写这种东西的时候都会充满罪恶感。

前几个礼拜越想越不对劲,总觉得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简单。找到了一个堆满灰尘的相簿,看到了一张照片,果然,和我猜测的一样,而且,又有故事写了。

通常一部戏成功后会拍前传或续集(而且都拍到很烂,好像只有《Lord Of The Rings》是成功的而已),我的故事...... 不算成功啦,但,最重要是续集好。要超越第一部有点难,但,我会尽力的。

看过之前写的“他和她的故事”,超感动的。没有办法,导演嘛!哈哈。在一部戏里,编剧是负责创造故事,导演是负责说故事,演员则是负责演绎故事。如果我连说好一个故事的能力都没有,又怎能当导演呢?哈哈。看了那故事有什么感想...... 觉得那男的很傻,很想打醒他。那女的又没有内涵,样子又不可以看,又不是你喜欢的类型,又不喜欢你,你到底为什么要继续喜欢她呢?痴白。

算了,别提那傻子了。刚才我说的照片是什么照片?一张毕业照,不是小学的毕业照,而是幼儿园的毕业照。总觉得他们很早就认识了,但他们从小学四年级才开始同班(因为他们一年级的时候不同班,然后她在二、三年级时回吉打,她是吉打人)。但他在四年级看到她的时候总觉得很面熟,原来,是幼儿园同学。她在那张毕业照里面挺可爱的嘛......(可是现在......),站在她上面的上面那个就是他,超傻的,比现在傻很多。

幼儿园的故事就这么多。小学嘛...... 最近memory card不是很好,也没什么印象了。虽然他们这一群参女生最多,她们那一群参男生最多。但,就只是...... 普通的小学同学。

到中学了,那个时候...... 忘记是中一还是中二了,他的猪朋狗友常带他到巴士站看女生,看谁谁谁喜欢的人是长什么样子的。偶尔,他会看到她,然后他就会捏捏她的脸,当时并没有什么意思,只是一种看见老同学的兴奋。过后有时也会碰面,完了。前传完了。太普通?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要加后续的原因。

最近如何?没什么,就是朋友和好朋友之间(有时连是不是好朋友都不清楚)。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傻子(另一个傻子),常常问他:“第六次(告白)了没有?”“没有,永远不会有了。”为什么不会有了?主要有两个原因。第一,朋友妻不可欺,管她是前妻还是前女友,是的,他过不了自己那关。很多人跟他讲不用紧,包括她的前男友,但,他没有必要去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。如果是不熟的朋友就算了,不熟吗?...... 还好。第二,即使他的脸皮再厚,被一个女生拒绝了四次,也不敢再追了吧。第一次是偶然,第二次是必然,第三次是命中注定,第四次就是天注定。当然,还有大大小小的后遗症。

他常常问自己,难道男女之间就没有友情吗?其实现在这样不好吗?人要懂得知足,“这样就已足够了”。

除非有很重要的事情,要不然也不去找她,就觉得很没有必要。不想烦她,也想尽快忘了她(不过却很希望她来找他)。但,能吗?这个问题我不会答,你去问他吧!我只知道,“ITS TIME TO END THE STORY”。

结束这故事,真的有那么简单吗?每天msn online,傻傻的待在电脑前是为了什么?唱甜蜜的情歌唱到鼻子酸,又是为了什么?每天晚上失眠,又是为了什么???为了什么!为了什么!!!为了什么......

Haiz...... 有时候演技太好不是一件好事,演到连自己都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自己。再这样下去迟早精神分裂。

I can't take my mind off you, 'till I find somebody new.

也许,他现在的心情就像上面这句歌词一样吧(过去两天总共重复唱了两,三百次,没有夸大)!I want to find somebody new, but I can't take my mind off you; I can't take my mind off you, but I want to find somebody new; If I want to take my mind off you, I must find somebody new.

p/s:如果你问我有没有后悔去追她...... 一点也没有。因为我常常听到有人讲,当初不去追某某某,现在是人家的了。至少我追了,只是失败而已。上个星期(现在是放假的第一个星期,对吧?),伟松问我怎样追女孩子。我问回他:“为什么你不要去找成功人士,要来找我这种失败者呢?”(我忘记他怎样回答我了)至于当初为什么会鼓起勇气去追她...... 就因为昱昭在我的blog里留下的一句话(但因为他的account被delete了,所以找不到那句话了lol)。

我真的希望,这是我最后一次写这种东西......

4 条评论:

  1. 你是欠打吗?把她写到酱糟糕!她会永远记得你捏了三次哦!(她一定会报仇的)
    最后,连朋友都做不成吗?有这么想要忘了她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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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To 疯小孩:你有没有听说最近日本有一个男的娶了一个游戏的人物?你有没有打算嫁给方大同?真的应该不行,海报,不错的建议。每天抱着海报睡觉。XD

    p/s:伟伦讲方大同的新歌很难听,很欠扁吧?

    To 刘嘉欣:你和她很熟meh?又懂她不糟糕,又懂她被捏了三次,这故事是我写的还是你写的?...... 既然做了朋友每天都胡思乱想,干脆完完全全的忘了她不是更好?不过当然,多一个朋友,好过少一个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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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oklo...算我错,跟你道歉。对不起~
    还有我跟她不熟吗?你自己应该最清楚那答案。是熟还是不熟呢?
    她其实还蛮糟糕的啦!至于我怎样懂她被捏了三次这个问题,你也知道答案的。我就不必多说了咯~

    ~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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